友邦金阳年金保险 (EPLA)
日期:2005-6-10 18:53:01

承保年龄

品种 A 为 18 周岁至 54 周岁,品种 B 为

保险利益

· 投保人可选择适合的品种,以确定生存年金的领取年龄。品种 A 自被保险人五十五周岁起,品种 B 自被保险人六十周岁起,每月领取年金;首年度月领取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以后每年递增第一年度领取金额的百分之五。领取年金最长可至被保险人八十周岁;
· 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投保人将获得等同全数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当时下列三个数值中的最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

1 .保险金额 2. 现金价值 3 . 已缴的按年缴方式计算的保险费减去已领取的生存现金和年金的余额。

缴费期限

具有趸缴 ( 即一次性缴清 ) 、 3 年缴清、 5 年缴清、 10 年缴清、 15 年缴清、 20 年缴清或年缴至 54 周岁、 59 周岁等缴费期,可灵活选择。

附加险

可灵活附加定期寿险、个人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伤残豁免保险费等保障。

来源:CCBOSS及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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